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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3月27日电 (记者 董伟)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出通知,各级财税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要共同组织开展对纳税人土地占用情况及土地税收缴纳情况的清查工作。城乡结合部、占地面积大和用地情况不清楚的单位将列为清查重点;新纳入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占地情况,也要进行全面清查。
按照通知要求,没有财税部门发放的契税和土地增值税完税凭证或免税凭证,国土资源部门一律不得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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