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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庆魁接受采访称 真相背后有天大阴谋(图)
今日扬州( 2008-04-07 10:43:04 )
稿件来源: 中国娱乐网  
 

 
何庆魁

涉案资金达13亿元的“万里大造林”案又有新情况。继何庆魁亲口否认“万里大造林”系诈骗后,他又被指在该案中获利不止600万;加上“万里大造林”公司对《圣水湖畔》的投资额400万,总获利达到1000万。昨日,何庆魁之子何树成代表父亲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予以否认,称他们从未参与经营。

 疑问 实际收入达千万

被卷入“万里大造林”案并被指获利600万后,何庆魁接受采访时称,并没有从万里大造林公司获得600万元,并称600万中的400万元只是“万里大造林”公司对电视剧《圣水湖畔》的投资费。

但昨天有报道援引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万里大造林专案组”一位姓宋的值班警官的话,称何庆魁把400万元电视剧投资费说成是警方追缴的600余万元的一部分并不对,因为这600余万元专指何庆魁从万里大造林公司提取的林地销售利润和形象代言费,并不包含《圣水湖畔》的投资费。宋警官强调,司法审计显示,何庆魁从万里大造林公司提取的林地销售利润、形象代言费达600余万元,其中打到何庆魁银行卡上的现金有197万元。

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主任施杰律师表示,警方既已查明万里大造林公司是通过非法经营手段吸纳社会公众资金,那么何庆魁从中获得的形象代言费和电视剧赞助费都属于赃款,应该退还。他还表示,如果查明何庆魁参与了该公司的策划、经营、管理,“那他退钱后,还将承担刑事责任。”

回应 我们没参与经营

对此,何庆魁之子何树成昨天主动致电记者做出否认。他表示,父亲的确和万里大造林公司签过担任名誉副董事长的合同,但“这个合同早就作废了。”他认为电视剧赞助费等款项并不能算赃款。“万里大造林公司最近3年总纳税约有4500万,怎么不把这也算赃款?”另外对何庆魁与万里大造林的合同中有20%利润提成的说法,何树成也明确否认。

对于日前众多媒体报道的何庆魁拒绝退还代言费一事,何树成昨也予以否认。他表示:“要我们退钱无所谓,但我们必须要揭露一些真相。”至于真相是什么,何树成只无奈地一言概之:“这背后有一个天大的阴谋。”至于何庆魁参与经营要承担责任的说法,何树成也替父亲做出否认。“我们和万里大造林公司签约时,他们的相关证书全部是合法的。我们又不是一直和他们在一起,凭什么死咬住我们?”

 案情链接

2004年起,万里大造林公司联合何庆魁、高秀敏夫妇,号称“用5年时间投入100亿元,在长江以北14个省份造林1500万亩”。但内蒙古警方认为该公司以托管合作造林高回报零风险为诱饵,通过虚假宣传和培训不断发展业务人员认购或介绍他人认购“林权”的手段,诱使全国3万多名群众投资,转让林地(林权)43万余亩,涉案金额达13亿元,涉嫌非法吸纳公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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