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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与堂兄有染 堂弟杀堂兄并分尸
今日扬州( 2007-06-01 10:13:26 )
稿件来源: 广州日报  
 

    “我没想到还能活在这个世界上,今后无论我做什么,我都很后悔。”昨天(30日),葛冬生情杀案在东莞中院大法庭宣判,葛冬生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再次坐在被告席上的葛冬生,一直眉毛紧锁,听判后,他含泪向记者讲述了自己内心沉痛的感受。

    案件回放:妻子爱上堂兄引出杀兄碎尸案

    今年仅24岁的葛冬生,在东莞打工期间认识了妻子王艳青(化名),并结婚。现在,他们有一个三岁的孩子。开始感情很好的夫妻俩,不久后产生了裂痕。高中毕业的王艳青开始嫌弃只有小学文化的葛冬生,再加上其他方面,王艳青转而喜欢上了葛冬生的堂兄葛一根(化名),并有了暧昧关系。

    2006年10月24日上午,回了趟安徽蒙城老家的葛冬生,约堂兄葛一根喝酒。两人喝完了一瓶高粱酒之后,兄弟俩就葛一根与王艳青的不正当关系,发生了争吵。葛一根对着葛冬生的胸口打了一拳,气恼的葛冬生从客厅工具箱里拿了一把羊角锤打击葛一根致葛一根当场死亡。葛冬生然后将尸体分装成四袋后,丢在排水沟等三个地方。

    10月25日,葛冬生的妻子王艳青报警。葛冬生被抓获。今年4月19日上午,东莞中院开庭审理了该宗由感情纠葛而引发的故意杀人案。

    葛冬生:“我不配做他们的兄弟。”

    昨天上午9时15分,葛冬生再次被法警带进法庭,坐到了被告人席。被害人葛一根的亲哥哥葛某磊,葛冬生的另一位堂兄坐在民事附带刑事赔偿原告席上。

    审判长张海亮法官昨天当庭宣读了判决书。法院认为,葛冬生的杀人分尸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情节、后果严重;但葛冬生在被抓后认罪态度好,且葛一根与葛冬生妻子通奸,对案件的发生有较大的责任,因此可对葛冬生给予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决葛冬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赔偿死者家属13.3万余元。

    宣判后,记者问葛某磊对一审判决是否满意。葛某磊脸色沉重地告诉记者:“毕竟是一家人,人都已经死了,我没想过一定要他怎么样的。”而面对记者的询问,葛冬生一开始不肯说话。而当记者告诉他葛某磊的话时,葛冬生忽然动容,开口说:“我不这么认为……我不配做他们的兄弟。我很想和他们说声‘对不起’,但说了也没用。”

    葛冬生忏悔录语:

    昨天,宣判后,葛冬生含泪向记者讲述了他内心沉痛的感受,对堂兄、对家人以及对一再背叛他的妻子,他讲得很艰难,他很希望这一切都没有发生过。

    对兄弟

    “我很想和他们说声‘对不起’,但说了也没用。我不配做他们的兄弟。”

    对父母

    “我虽然活着,但没脸见他们。”

    对妻子

    “她害了我,害了我堂兄,也害了我们的感情。”

    专家意见 感情没有交流就会死亡

    就葛冬生的情杀案,记者采访了东莞理工学院社会科学系讲师黎诚。黎诚认为,新莞人外出前面临的环境相对单纯;而外出打工后面临的诱惑增多,世界观会发生改变。如果对伴侣的感情不牢固,很容易出现感情纠纷,甚至酿成悲剧。如果发生感情危机,黎诚认为,谈心是最好的解决方式。(文/ 记者 彭姣时 实习生 朱江波 通讯员 段体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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