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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拒绝色情服务反遭抢劫 海口被抢3800元
今日扬州( 2008-07-23 18:06:28 )
稿件来源: 海南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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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来海口旅游的一游客被出租车司机带至一酒店后,在拒绝酒店提供的色情服务后反遭威胁,并被抢走八千余元。近日,经海口市美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海口市美兰区法院一审以犯抢劫罪对参与抢劫的李某等五名嫌犯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十一年不等,并各处罚金3000至11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4月13日19时,游客荆某想做足疗,便被一出租车司机(姓名不详,在逃)带至海口市某酒店。在该酒店楼下负责接待和望风的郭某将荆某带到该酒店三楼桑拿康体中心,并由李某安排荆某到一包厢后,找来一名提供色情服务的女孩安排给荆某,但遭到荆某的拒绝,李某和肖某向荆某索要300元小费。接着,霍某和徐某也分别冒充“经理”和“老大”以索要“特色服务费”等名义威胁荆某再交3800元。荆某交出2000元现金后,李某从荆某身上搜出2000元现金和手机、邮政储蓄卡等物品。徐某逼迫荆某说出储蓄卡的密码后,并将荆某扣押在包厢里,由李某和出租车司机的朋友到附近的自动取款机处取出5000元,两人取钱后回到包厢,徐某等人将700元现金以及手机、储蓄卡等物品交还给荆某让其离开。随后,李某等人将抢劫得来的8300元瓜分。同年4月16日下午,荆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干警于当晚11时在该酒店将李某等五人抓获。

另据法院查明:2007年4月6日晚,外省来琼旅游的两名游客在该酒店接受色情服务后,李某等人在收取了事先与被害人谈好的钱后,又以收取“特色服务费”等名义强迫两人每人交出3800元,因两人带的现金不够,李某等人迫使两人交出身上仅有的1400元后才让两人离开康体中心。

来源:海南经济报 作者:苏桂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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