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正伟家属称
肯定要上诉
本月17日,陈正伟案件的一审判决下来了,“无期徒刑,这让他绝望了也让我们都绝望了。”陈正伟的二姐说,“我们一定要上诉,他肯定还有很多话想说,与其让他委屈死,为什么不让他把该说的话都说完呢,我们愿意花钱上诉,给他一个再次说话的机会。”
陈正伟二姐说,2007年9月9日晚上发生的事,完全是她想不到的,她坚信弟弟做出那样的事情是有原因的。从出事到现在,母亲对所发生的一切都一无所知,她说:“弟弟不在家已经半年多了,每次我去看望母亲,她都会问‘你弟弟怎么没来?’我怕母亲承受不了打击,每次都说弟弟出差了,暂时不能来看望她。”
陈正伟在自白中说:“事件的发生结局并不是我人生的初衷”,陈正伟的二姐也希望他能找回人生真正的初衷。
学生家长:
如改判将申请抗诉
陈正伟案件判决下来后,学生家长对判决都很满意,而对陈正伟提起民事诉讼学生的代理人王秦宛说,现在诉讼还没有到最后决定的阶段,因为陈正伟已经提出了上诉。王秦宛说:“他不应该对学生下手,他恶劣就恶劣在此,如果改判就太没有公道了。”他表示,他和学生的家长都不希望改判发生,如果在二审中改判的话,受伤学生家长会主动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
附:陈正伟肇事当晚所写自白书(节选)
过激行为的心理发展与演变步骤
有句老话叫:“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这句话表述得透彻。明天我就要离开这个世界了,但总觉得就这么走了,好象缺点什么?想来想去,啊!应该留点心理方面的东西给执政的决策层作一些参考,作为今后让这类事件尽量少犯、不再犯。这样的代价实在是太大了,这样的付出实在是太痛苦了,我本人也亲临了感受。
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
行为步骤大致如下:
行为的第一阶段:热情+希望=未来的美好实现
行为的第二阶段:无理+强硬=冲突的开始
行为的第三阶段:讲理+争取+不理=一段时间的沉默思考
行为的第四阶段:最后的争取+得到恶意的批评或异类的眼光=彻底的失望
行为的第五阶段:寻找生命的意义+得到无意义的理由=最佳解决生命归宿的方法
行为的第六阶段:是个体造成的还是团体造成的+作出最关键的也是最终的选择=结果
行为的最后实施阶段:不在理你(公方)+我更不理你,此时是个人主意已定,心已横,你想找他他都不想找你,他躲你都还来不及,此时一周至10天左右是计划实施阶段,任何人,任何电话都已断绝,他一旦不再找组织,就说明一切都已定了。
以上就是一生结束前的最后心理过程。
已去的人:陈正伟
2007年9月9日夜
本报记者 于向春
生活新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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