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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户:房产公司变相提价
今日扬州( 2008-06-27 08:29:08 )
稿件来源: 新浪  
 

这些做法都让购房户们意见很大。

对此,世贸房产给出的解释是,“处罚”是要给那些准时缴纳房款的客户一个交代,并称目前已有不少人接受了“处罚”,缴款签了合同。

2008年5月,42名购房户分别提起诉讼,要求认定双方签订的意向书有效,世贸房产应按照先前的约定履行。

房产公司:不愿意的不强迫签合同

6月25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温州银泰9楼的世贸房产。

办公室工作人员说,董事长和总经理都出差在外,不能接受采访。

记者随后找到该公司一名副总经理,他打开了一条门缝,说了句“领导没安排我负责解答”,便匆匆关门。

但记者从世贸房产副总经理陈锡强曾经提供的一份相关说明上,找到了一些回答。

《说明》称,对于部分购房户提出的异议,他们认为,这些意向书仅有预订房屋意向和预订房价等两项内容,不具备有关法律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预约人所取得的只能是签订商品房合同的资格即购房预约,而非双方已达成购房合约。

陈锡强还解释,他们也不存在减少面积、变相提价的问题。因为当初已经说明意向书上的面积仅为参考,最终要以有关部门测绘面积结果为准,如今确定的面积就是测绘的结果。另外,意向书上只约定了毛坯房的价格,并未考虑和约定中央空调系统和智能化系统等事项,现在他们将这一事项在合同中加以明确,也是理所当然的。

在那份《说明》上,该公司还认为,他们无意强令客户与公司签订合同:“然而个别预约客户故意制造纷争,在无意缴付房款的情况下,还意图强迫公司按他们的无理要求签订合同。”

昨天,案件审了一天,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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