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张敏娴 记者 钱朱建
晚报讯 吴伟平因投资股票被骗而起轻生之念,在自己家中点燃液化气,致使家中财物被烧毁。经消防队认定,该起火灾系其纵火自杀引发,并扩大成灾。普陀区人民法院日前判处吴伟平有期徒刑一年。
2006年底,吴伟平接到一个理财电话,声称可以为他投资在美国上市的股票,并且保证投资者有8倍左右的盈利。一直生活拮据的吴伟平认为这是一个赚钱的好机会,就将家中13万元的积蓄都投资到了该理财公司。
一个月后,他在报纸上突然看到那家公司竟然是一个诈骗钱财的犯罪团伙,已经有多人深受其害。“全部的积蓄都被骗光了,做人也没有意思了。”吴伟平变得郁郁寡欢。
2008年1月4日凌晨2点,吴伟平打开一瓶花雕酒,想借酒消愁。结果越喝越不开心,引发了轻生的念头。于是他将厨房里的液化气钢瓶拎到底楼的客厅,打开了阀门,看到液化气从钢瓶里喷出,心一横,点燃火焰。火势一下子蔓延开来,跟着冒起了滚滚浓烟,吴伟平一下子吸进了几口,被呛得泪水直流,他边咳嗽着边爬上二楼,找到一块破玻璃割向了自己的手腕,他看到血从手腕上流了下来,便渐渐失去了知觉。幸好邻居及时发现了火情,消防队员把吴伟平送到了普陀区人民医院救治。
这起纵火案件,普陀法院进行了审理,介于经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吴伟平患有适应障碍,对本案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依照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因此做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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