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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怀孕后得知同居男友已结婚获5万精神损失费
今日扬州( 2008-06-24 08:37:17 )
稿件来源: 新浪  
 

本报讯 (记者王秋实)男子张某已有家室,却假称未婚与李女士同居。真相被揭穿后,二人分手。近日,密云法院判决张某赔偿李女士精神损害费5万元。

李女士与张某去年通过交友网站相识,随后二人建立恋爱关系并同居。其间李女士一再提出结婚登记的要求,但张某总是借故推托。一段时间后李女士怀孕,便坚持要结婚,此时张某无法再隐瞒,终于坦白自己其实还有家室,因为精神空虚才通过交友网站找到了李女士。得知真相后,李女士与张某分手,并到医院做了流产手术。此后,李女士将张某告上法院索赔精神损失费5万元。

法院认为,张某确实对李女士造成了精神损害,并曾承诺过赔偿,因此判决张某赔偿李女士精神损害费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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