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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犯逃回老家在派出所门口开店
今日扬州( 2008-06-23 08:36:44 )
稿件来源: 新浪  
 

N林小明 汉阳 如及 杨超

本报讯 在晋江犯下抢劫、轮奸案,逃回江西老家后,竟在派出所对面开起饮食店。逍遥法外近3年,终因酒后闹事,露出狐狸尾巴。

21日下午,嫌犯刘某被押回晋江。目前,此案已移交晋江英林刑侦中队。

2005年8月1日晚11时许,18岁的江西妹子小程在晋江英林下夜班后,步行要到隔壁村看弟弟。途中,碰到刘某和另一名男子的摩托车坏了,要她帮忙推。

刘某用江西话与小程唠嗑,并提出要送她一程作为回报。想到是老乡,小程没有防备。

路上,刘某两人将小程拉到偏僻处进行轮奸,但另一男子未能得逞,两人还强行搜走小程身上的280元。

警方通过侦查,锁定了25岁的刘某。但赶到他的住处时,刘某已不知去向。警方立即将其网上通缉。

今年6月16日晚,江西进贤县一派出所接群众报警,在派出所门口马路对面一饮食店里,一年轻男子发酒疯打父母。民警将年轻男子带回派出所,上网一查资料,男子竟然是网上通缉犯刘某。

原来,当年案发后,刘某很快潜逃回江西老家,父母劝其自首无效后,也跟着返回老家,开起饮食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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