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记者 郭晓燕)“请在5月13日上午11时许,目睹了大学城泥头车轧死单车女子的人与我联系……”近日,一则寻找车祸目击者的帖子在广州大学城各大QQ群中流传,发帖人是本报曾报道的《广州大学城泥头车轧死单车女子》中死者的女儿小珍(化名)。她表示,此举意在为母亲讨回公道。
有人说母亲被车轧死
在看过小珍的帖子后,不少网友提出疑问:为何母亲离开一个月后才寻找目击证人?对此小珍解释道:“之前以为泥头车(司机)是不小心把我母亲撞死的,谁知前几天有个在大学城打工的目击者告诉我,我母亲被撞倒后并没有当场死亡,是被那个肇事司机再次启动车辆轧死的。这根本就是故意杀人行为,我要为母亲讨回公道。”
小珍称,此前曾有一学生在中大逸仙论坛上发帖说:“死者看到泥头车想躲避,结果躲不开被撞,或者是泥头车撞到死者并一直碾压,把她从公路上拖到了工地里面。”
“我母亲生前在大学城负责绿化带的维护工作,这是好不容易才从生产队抽签得来的,每月仅1000多元工资,还差几天工作就满一年了。”小珍说,“母亲的听觉有点问题,我一开始就不应该同意她出来工作,现在真是后悔极了。母亲走后全家人都陷入巨大的悲痛中,现在我们能做的就是为母亲讨回公道。”
不想再有泥头车轧人
“母亲是在人行道上被撞死的,那些泥头车每天都要经过人行道才能进入工地,又没有人负责指挥,十分危险,真不想再发生类似事件。那里泥头车出事已不是第一次了,母亲出事的地点附近就曾发生泥头车轧伤学生事件。”
虽然截至目前仍没有新线索,但小珍却得到了很多学生的鼓励,纷纷回帖说:“节哀顺便,坚强些……”小珍感动地说:“有那么多人的鼓励与支持,我一定要坚持下去!”
据律师介绍,交通肇事罪是否是故意杀人,与证人数量的多少无关,重要的是证人是否看到全过程。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只能轻判,不管是否有证人;如果能证明是故意致人死亡,就可判十年以上,否则是三年以下徒刑。
小珍的帖子
5月13日上午11时许,广州大学城中二横路和中一路交界(即中山大学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交界处)一工地入口,我母亲被一辆泥头车碾死。现年53岁的母亲辛苦地将我们姐妹抚养成人,哪知突遭横祸。为了告慰天堂的母亲,也为了以后不再有类似悲剧发生,我已起诉到法庭,希望能够将肇事者绳之以法。现急寻现场目击证人,望有正义心的你能够站出来提供线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