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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冒充公安局副局长骗财被识破
今日扬州( 2008-05-25 09:24:52 )
稿件来源: 新浪  
 

本报讯 (记者 江荣义 实习生 林洁虹 通讯员 陈巧玲) 说出来的话,真的很像公安局领导,可见到别人的好东西却都想要,原来他是冒牌的。近日,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一审以犯招摇撞骗罪,对郑某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大专学历的52岁男子郑某,以公安局副局长的身份骗财,今年1月23日因举报被警方刑拘,随后被逮捕。

 能说会道很有官相

“我被忽悠了不少字画,因为他到我家做客时,处处暗示我,他喜欢我们家的字画,这让我不得不给这位局长一个面子。”据一些受骗的证人介绍,郑某能说会道,看起来很有官相,和朋友一起相处时总是高谈阔论,对警方的侦查技术、人事调动关系都很清楚,这不得不让人相信他就是公安局副局长。

去年3月至今年1月间,郑某在与游某、程某、王某交往过程中,冒充厦门市公安局副局长,骗得3人信任,以此分别向他们索得“关公画像”等书画作品7幅、“九龙壁莲花座”2个、绵羊头及绵羊角标本饰品1件,共计价值4600元。案发后,赃物被追缴并已发还被害人。

 “局长”原是临时司机

郑某伪装公安局副局长身份,是为了满足虚荣心,以便捞取各种好处。为了假戏真做,他还通过各种方式实现———在照相馆拍了一张戴警帽、着警服的照片,以便在他人面前炫耀或令人信服。

事实上,郑某仅是某警察学校校长一临时司机,警帽是校长当时放在车上的;警服是他当校长司机时,有一次当校长给他安排与另一名民警同住一间宿舍休息时,郑某趁机偷穿走其警服;警察证是翔安一名交警不小心遗忘在郑某车上,恰巧被郑某拾得……如此造就了一张“完美无缺”的身着警服的照片。

郑某坦言,骗财不方便,但骗吃、骗喝问题应该不大,伪装的身份能让他赢得别人的尊重。但在一次温州商会十周年聚会的酒会上,一位朋友把“局长”介绍给厦门市一名派出所民警时,“局长”被人识破并报警,最终东窗事发。

法院认为,郑某冒充警察,已构成招摇撞骗罪,但其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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