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涉嫌职务侵占的犯罪嫌疑人邓祥林被依法批捕。携款30万潜逃10年之久的他,终究未能逃脱恢恢法网。
现年42岁的邓祥林高中毕业后被招聘到资中县信用联社水南镇红花信用社工作,仅两年时间便被提升为信用社副主任。22岁那年,迫于父母之命,他与一个农村姑娘结婚。或许凑合的婚姻使他在工作中不再有往日的激情。1989年,邓祥林被调到水南镇奉安信用社,4年后又被调到距县城更远的鱼溪镇金带信用社当出纳。其间,邓祥林多次托关系想调回城,但未能如愿,特别是信用联社体制改革后,他再也没有一官半职,这让他感觉心灰意冷,遂决定铤而走险。
1998年2月18日下午,邓祥林将当天信用社所有的30万元现金用提包装好,随后潜逃到昆明。在昆明逗留期间,邓祥林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和犯罪勾当,与一个温州籍女子陈某谈起了恋爱。两个月后,邓祥林随陈某来到温州,并用假身份证与陈某办理结婚手续。后来,邓祥林出资20万元与陈某的哥哥合伙在苏州开起了家具店。1998年2月下旬,资中县公安局就在网上通缉邓祥林。直到今年4月,资中县公安局接到群众电话举报,称邓祥林在苏州。在苏州警方的协助下,4月24日邓祥林被抓获,并于当日被刑拘。(罗凯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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