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万勤 通讯员 吴声)大学生见一男子毒打女友,遂上前指责,没想到竟同遭对方毒打。昨悉,其中一名打人男子刘某被青山法院判刑半年。
今年20岁的男青年刘某是枣阳人。去年9月4日下午6时许,在青山红卫路街三弓路上段小四川酒店,刘某和李某及李某的女友等人吃饭时,李某因小事而毒打女友。在该酒店就餐的武汉科技大学男学生陈某对此表示不满,认为男人不应该打女人。刘某和李某遂将陈某及其同桌吃饭的同学殴打致伤。陈某被打得满脸鲜血,后来被诊断为左额额骨骨折(轻伤)。
事发后,刘某家属代其赔偿了陈某的医药费1500元,损害的酒店物品计771元。
青山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在公共场合随意殴打他人,行为恶劣,其行为已构成了寻衅滋事罪,遂对其判刑6个月(李某事发后在逃,被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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