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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记者 郝涛)“虽然幼儿园赔了钱,但我心里仍不舒服,因为至今幼儿园也没有查清儿子的脸是不是老师打的。”昨日,文文的妈妈曾女士无奈地说,4月17日,她接受了幼儿园2.5万元的精神赔偿。
三岁的儿子从幼儿园回家后,曾女士发现孩子脸上红肿并有手指印,孩子称是老师打的,但当事老师和园长表示并不知情,事后另外一位老师出来作证称是两个孩子为争一杯牛奶所致。4月16日,本报以《幼儿脸肿称挨老师耳光》为题进行了报道。曾女士说,事情发生后的第七天,她与幼儿园的上级单位达成了初步协议,园方对孩子脸肿表示真诚道歉,愿意赔付2.5万元的精神赔偿。对于当事教师,园方表示,已责令其离岗接受进一步调查,且将追究其法律责任。而对于两次举证前后言语不一致的老师,也已责令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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