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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罗平县公安局大水井派出所接到匿名电话举报:“炭山村委会炭山村曾学芬家菜地种有罂粟”。接报后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前往查处。
经查得知,2006年曾学芬(女)家小孙女满周岁办酒席,曾学芬请人从罗平县县城买来罂粟做作料。2007年年底,为借此机会发财,曾学芬把办酒席剩下的罂粟种子种在自家房边菜地里,成活458株,共收获2.35公斤罂粟果。4月29日,曾学芬因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被行政拘留10日。 彭光金 本报记者 熊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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