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违法但不用赔钱
“神秘人”是哪里来的?其行为是否合法?猪倌到底损失多少?猪场是不是违法建筑?
事发后,陈焕拱向增城法院提出诉讼,状告“神秘人”——增城市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索赔各类损失4648839元。
增城法院一审认定,首先,实行强制拆除行为的“神秘人”是增城城管大队下面的石滩中队,其行为后果应该由增城城管承担。其二,陈焕拱的猪场是违法建筑,因是违法建筑,陈提出赔偿围墙、猪栏等建筑物损失的要求,法院不予支持。其三,城管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该违法行为致使陈焕拱未能及时处理生猪,由此造成的损失城管有责任赔偿。
法院最终还认定,陈要求赔偿生猪损失,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必须举证证明自己的损失到底是多少,由于陈的证据不足,法院驳回陈的索赔要求,陈一分钱的赔偿都拿不到。
庭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