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腾讯首页 > > 社会万象 > 正文
昨日上午,洪山区珞南街派出所负责人,就错发刑事拘留通知书一事(本报昨日9版曾作报道),当面向余雷的父亲、姑父诚恳道歉。这位负责人称,“虽然我们办案的每道程序都是合理合法的,但错将刑事拘留通知书发给了不相干的余雷的亲属,给你们在精神上、生活上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接受你们的批评和监督,并请你们原谅。”
依照法律程序办案
据珞南街派出所的办案警官介绍,4月9日晚,民警在巡查时发现了两个神色慌张、形迹可疑的青年人,于是将其带回派出所讯问。经详查,这两人曾经多次入室盗窃。依据有关法律,派出所于4月10日对这两人依法刑事拘留。按照规定,必须在24小时内将此决定通知其家人,于是警方按照犯罪嫌疑人之一的彭某(假余雷)提供的地址和相关信息,向黄陂区天河街大排湾一号余雷家发出了刑事拘留通知书。由于拘留通知书发到无罪的余雷家后,引起了一家四代和全村的惊慌,作为警方,应当对这些后果表示歉意。
假身份证以假乱真
在珞南街派出所里,办案警官给记者出示了已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彭某(假余雷)的身份证,这是一张伪造的假身份证。办案警官说,从伪造的证件看,足以以假乱真,根本无法辨认。记者在案卷中发现,犯罪嫌疑人还拿着自己写就的家庭住址、家庭成员等资料照了相。
彭某也是黄陂区天河街人,曾经和余雷是初中同学,两家住得也不远,彭某对余雷的家庭情况有所了解。彭是故意冒名余雷,但出于什么目的还需要进一步调查。
警方诚恳道歉
昨日,余雷的父亲和姑父当着珞南街派出所负责人的面,提出赔偿精神损失的要求。在向余雷一家诚恳道歉后,警方表示,民警办理此案的每一个程序都是依法进行的,出现差错理应赔礼道歉,但精神赔偿没有法律支撑。他们将与洪山看守所协调,退还余雷父亲送给看守所的150元的传件款、被窝行李等物资。
湖北华平律师事务所邱华律师表示,民警所下达的刑事拘留通知书,是办案的继续和深入。刑事拘留通知书不是逮捕令,也不是判决书,警方在办案程序上没有违法。赔礼道歉是必须的,但精神赔偿没有法律依据。另外,根据《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据此,余雷有权依法向彭某提出赔偿民事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