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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火化后仍被医院继续收取医疗费
今日扬州( 2008-04-22 08:30:17 )
稿件来源: www.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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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徐子敬)“病人死亡已火化10多个小时了,医疗费用清单却显示,这段时间还在继续收费。”昨日,贵阳市民曹先生向本报热线6774488说起他的疑惑。

据曹先生介绍,今年2月份,他的父亲曹老因患结肠癌来到小河区某医院。4月7日凌晨1点18分,医生宣布曹老医治无效死亡。曹老的遗体随后被送到景云山殡仪馆,殡仪馆火化证明上的时间显示为4月7日6点25分。在料理好后事后,曹先生拿起医院费用清单详细对比,却发现从4月7日9点左右开始,直到11点多钟依然在进行计费,上面打满了各种检查治疗以及药费,总计费用两千多元。

昨日下午,记者和曹先生一起来到医院。医院医保办一位工作人员说,清单上的时间指的是费用录入时间,并不是费用时间发生的时间,因此并不存在人死后还在计费的情况。出现这样的时间差,是由于4月5日和6日两天正逢周末,负责把医疗费用录入电脑工作人员没有上班,而是在星期一才补录这两天的费用。最后该工作人员调出原始记录,经过再次核算,暂时没有发现多收取费用。

了解这一误会后,曹先生希望,医院更仔细更规范计费,避免发生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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