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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携女跳河被判刑11年
今日扬州( 2008-03-04 08:54:19 )
稿件来源: 新浪  
 

本报讯 孙淑真与丈夫口角后身背6个月大的女儿一同跳河轻生,她得救后女儿却溺水死亡。日前,上海松江区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孙淑真有期徒刑11年。

2007年9月23日晚上7点左右,孙淑真在暂住地与丈夫黄某因家庭琐事发生口角,黄某动手打了孙淑真,孙想不通便产生轻生念头。她将黄某反锁在门内,随后身背出世才6个月的女儿跑到不远处的桥上跳河。落水后,孙淑真出于求生的本能呼喊“救命”,跳窗而出的丈夫见状马上跳入河中救妻子和女儿。在群众的帮助下,孙淑真被救起,但女儿溺水身亡。当天,孙淑真在丈夫的陪同下投案自首。作者:阙军伟;胡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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