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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3任校长私分国有资产20余万
今日扬州( 2008-01-17 16:23:11 )
稿件来源: 新浪  
 

本报讯 (吴功斌 记者 廖兴友)省农广校三台分校前后三任校长和一名副校长,伙同学校部分教职工,在5年时间内集体私分国有资产20多万元。14日,经三台县法院一审判决,以犯私分国有资产罪,判处曾先后担任校长的唐茂贵、李铭有期徒刑一年,缓期执行1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前校长胡本伟、报账员赖永红、教师龚远太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副校长曹英江免予刑事处分。

据悉,省农广校三台分校自2003年7月以来,先后多次集体决定私分国有资产。时任校长李铭于2003年7月,与其前任校长胡本伟及报账员赖永红 、教师龚远太等人共谋编造“生源组织奖”、“加班费”等奖金发放表。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用单位办学收入发放奖金13万余元。2005年至2007年,在时任校长唐茂贵的授意下,副校长曹英江、报账员赖永红、教师龚远太又共同参与研究,从财政拨付的“阳光工程”、“扶贫培训”专款中,变着花样,以编造培训学员费用、办公用品、教学设备等虚假项目,套取资金,以发 “还职工垫支奖金”、“招生工作奖 ”、“扶贫培训讲课费”等名义私分8万余元。此外,该校还违反国家规定,于2005年3月自立项目,自批自奖,用办学收入在账上重发上年奖金共计2.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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