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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伙同情夫杀害丈夫并分尸
今日扬州( 2007-12-19 08:50:35 )
稿件来源: 新浪  
 

新洲女子熊某一审被判死刑情夫周某被判死缓

本报讯(记者 邓辉 实习生 周澜 周文艳)女子伙同情夫杀害丈夫并残忍分尸。昨日上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女子熊某死刑,判处男子周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案情回放:

女子与情夫杀害亲夫

今年2月27日正月初十,新洲区举水河风情大道橡胶坝附近,发现一具无头男尸,因在水中长时间浸泡,男尸已高度腐败,死者身份一时难以辨认。

据了解,新洲邾城的王少喜已失踪多日。其堂哥获悉警方发现无头男尸后,赶紧前去辨认。警方对王少喜的两个儿子进行DNA鉴定,断定死者就是王少喜。

40岁的王少喜是新洲区邾城街东港村人,以承包工程起家。因经常承接当地工程,在生意上与人结怨。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2月14日,王少喜察觉妻子熊某与一男子接触频繁,便进行跟踪,后发现熊某与男子周某在外约会。熊某见事情败露,顿生报复之心,和周某将王杀害,并残忍分尸。随后,两人将王的头颅抛弃至熊某的老家新洲区李集镇。

判决:

女子一审被判死刑

案发后,熊某在丈夫遇害后,并未感到难过,而是频频与周某约会。警方以此为突破口,将犯罪嫌疑人熊某抓获。

据熊某交代,她发现丈夫在外找女人,于是自己也找情人进行“报复”。

王少喜的堂哥称,当初王少喜遇害后,他还送给弟媳熊某500元以示慰问,没想到熊某竟是凶手。

法院审理认为,熊某伙同情夫周某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残忍杀害他人后分尸,其行为极其恶劣,性质非常严重,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院一审判处熊某死刑,判处周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判决后,熊某、周某当庭没有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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