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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截肢救人遭索赔46万
今日扬州( 2007-12-15 09:58:36 )
稿件来源: 新浪  
 

本报讯 (记者裴晓兰) 甘肃农民唐芳彦被火车轧伤后昏迷不醒,医院为保其性命将其双腿截肢。事后,唐芳彦以截肢决定错误为由将医院告上法院,索赔46万元。12月13日,医院自愿给付唐芳彦救助费1万元后,丰台法院驳回了他的其他诉讼请求。

2004年10月19日晚9点多,北京南站工作人员在铁路线上发现了昏迷不醒的唐芳彦,他当时右小腿露出骨头,左腿流血。车站随后叫救护车将其送往北京永南医院救治。经诊断,唐芳彦为颅骨粉碎性骨折、脑中度挫裂伤、双小腿粉碎离断骨折、失血性休克等。医院随后给他做了双腿截肢手术,车站垫付相关费用。一个月后,车站工作人员将唐芳彦接出院并送回原籍。

去年,唐芳彦以在送他回老家途中将其遗弃为由起诉北京南站,后经二审法院调解,南站一次性给付唐芳彦补偿金8万元。唐芳彦说,在与南站打官司的过程中,他发现自己的腿当时并没有被轧断,永南医院的截肢行为错误,他于是又起诉医院。

开庭时,永南医院称,唐芳彦被送到医院时,两条腿被轧得残缺不齐,出血不止,部分组织发黑坏死。当时他昏迷不醒,根据病情紧急性原则,为保全他的生命,必须截肢,否则他必死无疑。唐芳彦在术后6天逐渐清醒,截肢手术挽救了他的生命,医院没有过错。但出于人道主义同情心,医院愿意给付唐芳彦1万元救助款。

法院认为,根据现有证据,可以证明唐芳彦在被火车撞伤后双腿存在骨折、畸形等现象。医院采取截肢救治手段,是出于保护他的生命考虑,并无不当,他的诉讼请求法院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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