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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长玩忽职守被判一年
今日扬州( 2007-09-17 08:59:47 )
稿件来源: 新浪  
 

本报衡水电(记者焦磊通讯员包永亮、艾向辉)记者从枣强县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安平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城关派出所所长王志强涉嫌玩忽职守一案,于近日在枣强县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宣判:王志强因犯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两年执行。

据了解,王志强在任安平县城关派出所所长期间,对辖区内两起故意毁坏财物案、三起寻衅滋事案不认真组织警力予以查办,重者定为治安案件,轻者不了了之。

2006年6月省公安厅6·30专案组进驻安平,查办安平黑恶势力,将以上五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五起案件犯罪嫌疑人分别被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一至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06年3月,衡水市政法委、纪检委、检察院组成专案组,进驻安平,打击安平黑社会保护伞,并将王志强玩忽职守一案指定枣强县人民检察院查办,枣强检察院组织精干力量,内查外调,顺利将王志强的犯罪事实查清,并起诉法院,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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