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因肚子痛到医院检查被告知要做手术,医院在改变既定手术方案且未通知王某家属的情况下实施了手术。术后,王某发现自己的脾被医院切除,把医院告上法庭。本月10日,五华区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此案,王某说,他将以医疗服务合同纠纷再次起诉。
27岁的王某一个星期总有一两次感觉到肚子特别痛。去年2月24日,王某到昆明某医院就医,被诊断为“胰管结石、慢性胰腺炎”,当日王某即入院。3月10日,王某的主治医生说“你的病不能做手术了,还是回家保守治疗吧!”在王某的坚持下,医院决定做手术,在手术风险协议中只字未提要切除王某完好的脾。13日,医院在改变既定手术方案且未通知王某家属的情况下为王某实施手术。27日,王某办理了出院手续,但是肚子痛的症状一直持续着。5月24日,王某返回医院拔除自手术后插在身上的引流管,在拔管时他感到很痛,要求复查,遭到拒绝,医生认为痛是正常的,没有必要复查。王某坚持要复查,复查结果是王某的脾被切除,而要切除的结石丝毫没有变化。6月12日,王某回到该医院找到原来的主治医生,要求再次做手术,医生说王某没有做手术的机会了。随后,王某就自己的病情走遍了昆明的所有大医院,每一个接诊的医生都会说这样一句话:手术怎么做成这样啊?咋不剖开胰管做手术呢?
昨日上午10时,五华区人民法院向王某送达了民事裁定书,裁定王某诉昆明某医院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终结,历时1年的诉讼又回到原点。王某说,他准备把家里的老房子卖了,再次提起诉讼。
刘玲玲 夏李明(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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