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预报

站内搜索

首页·新闻·访谈 ·视点 ·新闻发言·文艺 ·文明 ·旅游·美食 ·时尚娱乐·书画·生育·健康
  扬州 江苏 国内 国际 社会 体育 娱乐 时尚 财经 科教 汽车 房产 健康 热点 纪实 事件 数码 图片 专题
男子称办厂受阻悬赏350万寻人出面协调
今日扬州( 2006-09-22 07:38:33 )
稿件来源: 新浪  
 

本报讯 (记者徐春柳 实习生朱开云) 14日上午,有网友在,他在通州办厂,受到当地村主任阻挠,欲寻一“高能量”朋友合作,请人出面协调此事。事成之后可给合作方每年10万元分红,连付35年。

村委换届工地被封

根据文中提供的手机号码,前天记者找到了在市邮政局工作的发帖者朱林。朱林称,他于2002年2月和2003年4月与通州大杜社粮食收储库签订两份租赁协议,协议中,大杜社粮食收储库把其在通州张家湾镇垡头村西的两块总面积为110亩的粮库,租给朱林的父亲,使用期限为18年。同时与垡头村村委也有相应合同。

朱林说,2004年3月,他与投资方在该场地投资建厂时,垡头村新村主任王泉推翻了原村委与朱林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投资方因此决定撤出,并最终与我反目成仇”,朱林称,自己最终退赔了该公司8万5千元。

不想打官司只想搞定事

朱林称,他在这块土地上累计花费了68.6万元,其中包括上交给粮食局、村委会的租金、维修费等。“我现在就像个拿着金饭碗要饭的小孩。”朱林无奈地说,“我花光了所有的积蓄,只好寻求外界帮助。”

当记者问为什么不诉诸法律时,朱林表示,打官司也只能要回10万左右,相对于巨大的投入,自己无法接受。

说到帖子,朱林说,那不是一个玩笑。“只要土地能运作起来,一年能赚40万。在剩下的35年使用期限每年让出10万肯定没问题。”朱林表示,目前已经有许多人给他打电话了。

新村主任称粮库无权租地

前日,垡头村村主任王泉表示,矛盾主要在垡头村和粮库之间。“粮库在不使用时须把土地无偿还给村里,转租不合法。”而对由原村委和朱林签订的协议,王泉表示,“该协议未经过村民代表大会,是无效协议。”

垡头村负责租赁粮库的原村主任刘凤竹表示,按理说,该合同是有效的。问题的核心应该是粮库给村委的钱太少。通州区粮油贸易公司的郭科长则称,粮库与村委签的合同是30年。到期之前,粮库有权将土地转租。

打印本页】 【发表评论】
 
 

|首页|关于我们|网站大事|联系方法|会员注册|广告服务|网站律师|
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联系电话:0514-87993518 0514-87866237 E-mail:admin@yztoday.com
·版权所有 今日扬州网站·[苏ICP备050042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