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预报

站内搜索

首页·新闻·访谈 ·视点 ·新闻发言·文艺 ·文明 ·旅游·美食 ·时尚娱乐·书画·生育·健康
  扬州 江苏 国内 国际 社会 体育 娱乐 时尚 财经 科教 汽车 房产 健康 热点 纪实 事件 数码 图片 专题
青海5月1日起大幅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今日扬州( 2008-05-03 10:32:23 )
稿件来源: 新浪  
 

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05月02日电 (记者马勇)记者从青海省政府获悉,从5月1日起,这个省再次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平均提高幅度达31.1%,这是青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幅度最大的一次。

根据地区经济发展、人均收入水平等诸多实际因素,这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具体为,西宁市、海东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每人每月440元调整为580元;海南藏族自治州、海北藏族自治州、黄南藏族自治州月最低工资标准由每人每月450元调整为590元;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果洛藏族自治州、玉树藏族自治州月最低工资标准由每人每月460元调整为600元。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

与此同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相应提高。西宁市、海东地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5元调整为6.30元;海南州、海北州、黄南州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5.10元调整为6.40元;海西州、果洛州、玉树州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5.20元调整为6.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则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青海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负责人表示,最低工资标准只是一个保障标准,不是分配标准。用人单位不能以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作为企业支付工资的标准,更不能以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为由,压低或减少劳动者工资收入。

--------------------共0条评论
 
 
律师声明 || 您的信息[IP:221.229.34.36 操作系统:Other 浏览器:Other]
各地分站点 -互联星空 江苏音符 南京 苏州 无锡 常州 镇江 扬州 南通 徐州 连云港 盐城 淮安 泰州 宿迁
Copyright 2000-2006 江苏省电信有限公司 扬州 分公司版权所有
信息产业部:A2.B1.B2-20040001号经营许可证 国新网许可证号:3212006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