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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商南派出所给所谓问题学生拍照建档引争议
今日扬州( 2008-04-28 09:33:53 )
稿件来源: 新快报  
 

新快报讯 据《华商报》报道,一位网名叫“马义”的学生家长,24日在某网站发了“陕西商南派出所为高三学生‘建罪犯档’”的帖子,透露了商南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为4名“问题学生”拍照建档,引起学生和家长不满之事。

家长:儿子放学回家痛哭流涕

原帖内容大致为:4月21日晚,上高三的儿子从学校回家后,痛哭流涕,不吃饭、不说话,几经追问,儿子才吼出一句:“受到这样的侮辱,我不如死了算啦!”次日早6时,我们去学校了解到的情况是:4月21日下午3时左右,城关派出所所长陈金龙(副所长)带人到学校警务室,要求提供有不良表现的学生名单,说要建立治安档案。学校保卫干部杨某询问要什么样类型的,陈说抽烟、旷课的都行。杨从电脑中调出平常输入的认为有违纪表现的学生名单,念了有十几人,陈说够了,便让学生到警务室。随后,陈所长圈定了4名学生,并取了他们的指纹、掌纹,还在纸板上写上这些学生的名字,由学生举起,用数码相机拍了照。民警表示,之所以让孩子举着写有名字的纸板照相,是因为怕输入电脑时(派出所的电脑)不知道谁是谁。事后可以让学生去派出所当面销毁所取指纹、手纹,删除相机中所存图像……

这位网民为孩子遭遇的不平叫屈。帖子发布后引起了不少网民的关注,近百网民跟帖发表了评论和看法。

学校:派出所的做法值得商榷

在商南县高级中学,记者见到主管安全保卫工作的刘江副校长,他说,城关派出所副所长陈金龙带着驻校民警给4名高三学生拍照、提取指纹一事发生在4月21日,当时是民警和保卫处的人直接联系后办理的,没有人向学校领导汇报。事发第二天学校才知道情况。他认为学校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随后召集保卫处负责人与家长座谈磋商,最终取得了家长的谅解,他本人代表学校向学生家长道了歉。保卫处负责人刘主任表示,当时保卫处对于民警提出的要求也没多想是否不妥。他认为这个孩子只是有过“抽烟记录”,仅仅是在接受处理时态度不好,算不上“坏学生”。

派出所:事后觉得拍照建档欠妥

近日,当事人之一副所长陈金龙解释,最近一段时间,在他们处理的案件中,发现学校附近多次发生学生被抢劫、敲诈事件,怀疑有内外勾结。“我们是依照公安机关‘关于指纹信息搜集规定’所做的,当时一心想着工作没考虑那么多,事后才觉得做法欠妥。

据悉,城关派出所副所长陈金龙已被停职。(来源: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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