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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民意:垃圾费可与水电气捆绑收
今日扬州( 2008-07-02 08:25:30 )
稿件来源: 扬州网  
 

江苏省物价局日前在其官网上发布了《江苏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在网上公开征求民意。办法中规定,所有城市中的单位或个人,只要制造了生活垃圾就应当为此“买单”,而且为方便收费,可以将垃圾处理费与水、电、燃气等费用实行捆绑式收缴。

此次省物价局制定垃圾费管理办法将对这一新做法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垃圾费征收应本着简便、有效、易操作的原则 ,实行按量收费与定额收费结合的方法。对居民可以按户或人为单位收,暂住人口及单位可以按人头收取。各地要按照有利于提高收缴率、降低收费成本以及方便缴费的原则创新收费方式。垃圾处理费可与水费、燃气费、电费等同时收取,也可委托具有社会服务或者公共管理职能的单位代收,并签订委托收费协议书。

记者了解到,这一办法将于今年年内出台。如果您有什么好的意见或建议可以在4月26日前将意见发至省物价局邮箱jswjjyj@yahoo.com.cn,或传真至025-83275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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