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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规范爱心捐赠行为 义演义赛义卖须经批准
今日扬州( 2008-05-20 09:55:35 )
稿件来源: 新华网  
 

贴上抗震救灾献爱心的标签, 打着基金会和单位的名义,拿着募捐箱就上街收钱或公开账号受捐;卖手机、饮料甚至龙虾都借着抗震救灾搞起募捐促销;在手机短信或网络上发动手机用户和网民捐赠……少数不法分子乘机诈骗,扰乱捐赠秩序,造成捐资的流失,亟待进行市场规范。5月19日,江苏省民政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媒体向社会重申我国的捐赠规范:

抗震救灾捐赠由民政部门、红十字会、慈善会统一扎口,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民政部门批准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募捐活动。各种义演、义赛、义卖活动必须经民政部门批准。

各部门各单位各系统只能在本单位本系统内组织救灾捐赠,扩大到本系统、本单位以外,须经过民政部门批准。

到目前为止,民政部门未批准上述“三家”以外组织开展的抗震救灾捐赠活动,也未批准上述“三家”以外开展的短信募捐、网络募捐。

对借募捐名义从事诈骗活动等违法犯罪活动,将联合公安、司法等部门坚决予以打击;对未经批准的私自募捐活动,将联手公安等部门,进行劝止和取缔。

民政部门提醒广大民众,救灾捐赠要通过正规渠道进行,最好通过社区、区县民政部门和慈善会就近就便捐款捐物;由于灾区道路还未完全畅通,捐赠提倡以资金为主;对于社会募捐要认真甄别,凡经批准的募捐必须出示民政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在捐赠前向所在区县民政局咨询,防止受骗上当。(唐 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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