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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慎重审查:激愤过程中说“过头话”,不批捕
今日扬州( 2008-08-08 16:26:46 )
稿件来源: 扬州网  
 

扬州网消息:6日,仪征检察院对涉嫌敲诈勒索罪的犯罪嫌疑人徐某作出不予批捕决定。

据悉,徐某与被害人魏某是朋友关系。今年7月21日,因魏某的过错,徐某怀疑妻子与魏某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并与魏某发生争执,将他打成轻伤。此后徐某将魏某扣留在家中,并喊来魏某的亲戚前来处理此事。交涉过程中,徐某扬言魏某交出5万元方可了结此事,后魏某逃走。

该院经过7天的审查发现,徐某向魏某索要5万元,是在激愤过程中提出的, 此后继续讨要说法时再也没有提出索要钱财一事,此案仅构成伤害罪,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张和年 陈义志 阚立青 周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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