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网消息:记者昨获悉,赖账不还的江西新德工业泵有限责任公司,近日被扬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出20万元罚单。据了解,这也是4月1日新“民诉法”实施以来,我市法院对“老赖”开出的最大一笔罚单。
2005年6月6日,在新加坡船东的介绍下,扬州科进船业有限公司与江西新德工业泵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科进公司向新德公司购买价值60万余元的货油泵3台等物。11月12日,科进公司提回3台货 油泵后,认为材质有问题,要求其按约更换。新德公司表示,可以换但要加价。科进公司则认为,这本是新德公司违约,不但拒绝且要求新德公司须于规定期限内偿还3台货油泵。但新德公司拒不偿还。船延迟交付一天,违约金就是1万美金!最后,科进公司另购了3台其他油泵代替。
对于新德公司违约、影响企业国际形象的行为,科进公司状告江西新德工业泵有限责任公司,要求其返还3台货油泵并赔偿违约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今年1月二审作出民事判决,判令新德公司将修理完毕、检验合格的3台货油泵送至科进公司,并支付逾期返还违约金1.95万元及案件受理费2万余元等费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一直在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不予履行。
(中法 溪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