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扬州网消息:本月起,由商务部颁发的国内首个《沐浴业经营技术规范》和《足浴保健经营技术规范》正式实施。记者昨从市沐浴协会了解到,《沐浴业经营技术规范》有5家起草单位,其中就有我市沐浴行业协会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沐浴协会会长张泉生和副秘书长谢青云是主要起草人。
据了解,两标准都从经营场地、营业设施、卫生、经营管理以及技术等方面对沐浴和足浴保健业提出了规范要求,适用于沐浴、足浴连锁店或独立经营的沐浴场所和足浴保健店。
扬州标准作为“国标”参考
据介绍,2007年4月,中国商业联合会沐浴专业委员会根据《扬州沐浴行业规范》作为“国标”起草的修订的重要参考内容,首次将沐浴企业规模与浴场面积、市场准入制、场所卫生规范、持证上岗等多项内容纳入“国标”。
据悉,作为国内较早出台沐浴服务规范的城市,扬州沐浴协会不但直接参与了“国标”草案的修订工作,而且在“国标”的企业规模、行业标准、等级评定等内容编制的实施细则上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
浴场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
记者在《沐浴业经营技术规范》中看到,该标准对沐浴经营服务场所面积有了硬性规定:浴场不小于2000平方米,桑拿中心不小于600平方米,浴室不小于200平方米。
《足浴保健经营技术规范》的场所专业条件为:足浴保健场所的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席位配置不少于20个;社区服务性质的足浴保健店不小于50平方米,每个席位服务区域不少于4平方米。除了规定场地的起步面积外,该标准对环境卫生管理提出了一些“新鲜”要求,比如提倡修脚师使用一次性修脚刀片,卫生间有坐式便器的应提供一次性垫圈纸等。而在从业人员岗位技能要求中,对从业者的基本要求还包括了具备鉴别足部传染性皮肤病的常识。
此外,两个新规范还对从业人员的培训作了具体规定,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后持证上岗,其中足疗保健人员的培训时间不能少于240个标准学时。
扬州近半沐浴场所需整改
记者从市沐浴协会了解到,截至目前,扬州有桑拿沐浴场所600多家,足疗场所100多家,从业人员3万人左右。
而根据新规范对经营场地、营业设施、卫生、经营管理以及技术等方面的要求,扬州近50%的沐浴场不符合要求,足疗店不符合要求的数量则更多,大多数是因为场地面积不达标。
市沐浴协会负责人表示,将根据相关要求,引导业内企业建立标准化体系,对不达标的场所,将逐步推进整改。今后,还将通过工商年审,对相关企业实行行业禁入。
(花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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