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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扬州网消息:昨天,市工商部门转发有关限制生产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6月1日后,对于提供、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的经营者,将给予处罚。
距离“限塑令”施行还有10多天时间,工商部门要求各大市场加强对经营者的引导,指导经营者逐步淘汰或不使用不合格塑料袋。6月1日至8月1日,将专项清查,对提供、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的经营者,将给予处罚;对销售未加贴(印)合格塑 料购物袋产品标志的塑料购物袋的经营者,也将给予处罚。 (杨斌 玲艳 叶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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