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扬州网消息: (通讯员 阚大春 记者 赵琴)昨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首批18家回收过期药品定点单位。市民有过期药品,可送往这些定点单位回收,并享受购买同类药品9折的优惠。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出台《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区域分布、服务便民”原则,从具有合法资质的药品零售企业中选定首批18家回收过期药品定点单位,统一设置“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箱”。回收的过期药品,将统一 登记、存放,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统一组织销毁。
在当天的启动仪式上,上述18家药店发出以“清理家庭小药箱,安全用药保健康”为主题的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活动的倡议。倡议提醒,家庭小药箱存放的药品不宜过多,内服药和外用药分开存放,以免误食误用;风油精等气味大、易串味的药品单独存放。对过期失效药品被清理后,要求适量购买家庭常用药的(国家规定零售药店不得经营的药品、凭医生处方购买的药品除外),定点回收单位将按原价的9折优惠供应同类药品(特价药品除外)。
扬州市区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定点单位
白玉兰医药商场 文昌中路249号
众成大药房 四望亭路94号
百信缘大药房 运河西路233号
红太阳医药商场 文昌西路9号
永发医药商场 汶河南南路1号
兴诚大药房 兴城东路15号
富贵园大药房 史可法路44-32号
同欣药房 解放北路3号
慈济药店 五台新村18-6号
仁济药店 扬子江北路398号
长青藤大药房 联谊花园2幢
茱萸大药房 湾头镇茱萸路17号
瑞康药房 施桥镇钟灵北路106号
六圩大药房 六圩扬圩路
康复药房 施桥钟灵大道伟业路1号
康华药房 四望亭路434号
长春堂大药房 汶河路2号
协茂大药房 南通西路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