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扬州网消息:窨井盖失窃事关公共安全,但由于其案值不大,盗窃窨井盖已成为一种普遍存在的违法犯罪现象。在扬州以拾荒为生的外地妇女陈某怎么也不会想到,仅仅因为自己偷了一只窨井盖,换来的可能是三年的牢狱之灾。昨天上午,维扬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陈某作出批捕决定。
据了解,此案意味着扬州将首次对窨井盖偷盗者以危害公共安全进行定罪量刑。成为判例后,将对不法分子盗窃窨井盖的行为起到前所未有 的震慑作用。
案件回放:拾荒女夜盗窨井盖
事情还得从今年的4月26日说起。当天凌晨3点左右,在扬州以拾荒为生的外地妇女陈某,骑着三轮车来到了友谊新村附近的相别路上。该路段没有路灯,漆黑一片。陈某早就在白天看准了这条路上分布着数个铸铁的窨井盖,于是趁天黑之际,她在友谊新村西门向北50米处,熟练地撬开了一只窨井盖,将其搬上了三轮车带走。
几分种后,陈某骑着三轮车,出现在了螺丝湾桥附近,正当她盘算着一个窨井盖当废铁能卖三四十块钱,抵得上自己一两天的收入,心中暗自窃喜之时,突然发现迎面走来了几名巡逻民警。因为刚刚做了亏心事,陈某本能地准备回避开溜,这一反常举动立刻引起了民警的怀疑,其中一名民警迅速追上前去。事情很快败露,陈某随后被带到了竹西派出所。
盗窃罪追究:抓了就得放
新罪名量刑:至少关三年
事后一查,警方发现,陈某偷窃并非初犯,早从2003年9月起,陈某从宿迁老家来到扬州拾荒,因经常在建筑工地上偷盗钢铁而
多次被警方处理。去年7月,陈某同样因为盗窃窨井盖,但因为案值构不成刑事犯罪,陈某只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很快就被释放出来。得知警方奈何不了自己,这让陈某更加的大胆,事后丝毫没有悔改之意,继续干起了偷盗窨井盖的勾当。
竹西派出所的张警官无奈地向记者坦言,以前他们抓获了不少盗窃窨井盖的小偷,但却无法以盗窃罪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张警官告诉记者,因为每只窨井盖价值只有二三百块钱,而盗窃罪的案值起点标准需1000元,才能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维扬区人民检察院承办该案的检察官认为,盗窃窨井盖是城市普遍存在的违法犯罪现象,它不仅破坏了市政公共设施,影响公共设施正常功能,还给电力、通信、排水等产权部门造成大量经济损失,而且严重威胁和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属于严重的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因此,维扬区检察院在扬首次尝试,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陈某作出批捕。
据了解,如果维扬检察院对陈某批捕的罪名最终成立,陈某将面临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这次对陈某真正动真格,同时也将对其他盗窃窨井盖的不法分子敲响了警钟。”维扬区人民检察院承办该案的检察官说。
此案承办检察官说,偷盗窨井盖,表面上看是一般的盗窃行为,但他侵犯的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重大公私财产以及正常的生产、生活、工作安全。这与盗窃罪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有本质的区别。苏州、温州、郑州等地都有了判例。
四个月窨井盖被盗30个
没有重罚哪来震慑
据了解,我市现有的窨井设施分别属于电力、通讯、燃气、自来水、排水等10余家责任单位,共有各类阀门井、污水井、雨
水井及其井框、井盖等设施近万个,而当天陈某所盗窃的就是污水井的井盖。竹西派出所张警官告诉记者,该窨井内布满污水,井内深达两米,而相别路上人流量很大,加上该路段没有路灯,当天窨井盖被窃后,幸亏一位晨练的好心人及时在井边做了标记,才没有发生安全事故,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据市政养护处汶河养护管理所李俊所长介绍,去年底至今四个月左右的时间,他们所负责包括相别路在内的十余条路段,已经有三十个左右的窨井盖遭窃,损失近万元。虽然他们已将窃的窨井盖由铸铁材料换成了不法分子无法销赃的钢纤维材料,但有时偶尔还会不翼而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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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根据《刑法》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突出表现在私设电网,驾车撞人,制、输坏血、病毒血,向人群开枪等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犯罪行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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