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扬州网消息:昨天,两所职业高等学校及一所专科学校通过教育部招生简章审查,正式对外发布。
■扬州市职业大学
普通类各专业对江苏考生在选测科目原则上不作要求,即选择历史、物理均可。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4C1合格。普通类考生按投档分,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对于同分考生,按等级排序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满足第二个专业志愿。所有志愿都无 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体育类录取方面,在文化和专业均达省控线后,按文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男女生比例上,女生占1/4,要求体检合格。
美术类录取用全省专业统考成绩,在文化和专业均达省控线后,按文化总分加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音乐类录取用全省专业统考成绩,在文化和专业均达省控线后,按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南通职业大学
普通类专科录取批次的必修测试科目成绩须在C级(含)以上,技术测试科目成绩为合格;艺术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D级不超过三门。
普通类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为录取分进行排序;当录取分相同时,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凡报考但未能达到该校录取线,但在同批省控线上一定范围内、选测科目等级有B的考生,该校按照省特殊类型录取政策录取。
艺术类专业的江苏考生,须参加江苏省文化考试(含三门统考和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和江苏省专业统考。录取方式与普通类专业相同,对进档考生将其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为录取分。录取分相同时,以专业分优先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在江苏省内,对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不作要求,按江苏省规定的专科学历层次填报志愿的基本等级要求执行,即应符合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
凡符合国家政策经省招办审核并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均以省招办投档的总成绩作为录取依据。考生进档后的排序办法为“先分数后等级”,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
在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该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再顺次录取第二志愿、第三志愿及服从调剂的考生;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等方式的省份,遵循其省内规定。录取时,优先安排第一志愿报考该专业的考生,其次考虑第二、第三志愿及服从调剂的考生。 (陈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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