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农村扶贫脱贫攻坚大会,以“百家部门联合百家企业帮百村”为主的“2+1”新一轮农村扶贫脱贫攻坚工程正式启动。
战略 从“扶贫攻坚”到“脱贫攻坚”
从2002年至2007年,每3年一轮的扶贫攻坚取得了显著成效,农村地区特别是经济薄弱地区的面貌、农民生产生活水平均发生了较大变化。但全市农村仍然存在着一定数量的相对贫困人口和经济薄弱村。据市统计局和扶贫办的联合调查显示,截至去年底,全市农村村集体年创收低于1万元的超过110个,人均纯收入在2500元以下的低收入农户达5.41万户,占总户数的5.4%。
如何让经济薄弱村和低收入农户奔上小康路,成了市委、市政府决策者牵挂的大事。经过精心组织和调研论证,昨天,我市编制下发《扬州市农村扶贫脱贫攻坚工程实施意见》,确定启动新一轮农村扶贫脱贫攻坚工程。
从延续多年的“扶”贫攻坚到排定3年时间表的“脱”贫攻坚,一个字的变动,记录和见证了扬州进入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发展新进程。
目标 接轨国际“1美元”脱贫标准
新一轮农村扶贫脱贫攻坚工程排定了时间表和目标,郑重承诺在3年内,让全市110个经济薄弱村的低收入户达到每人每天生活费不低于1美元的国际标准。
《意见》明确,在全市选择110个部门(单位)和110个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企业帮扶110个经济薄弱村,按照经济薄弱村“物业和产业”、低收入农户“创业和就业”的目标要求,通过“2+1”结对挂钩帮扶3年,实现经济薄弱村“六有”:有一套较强的村级领导班子,村集体有稳定的物业收入,有地方特色的产业经济,村容村貌有明显改观,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有明显进步,低收入农户有稳定的收入保障,实现衣食无忧(达人均日消费“一美元”计划)、住有所居(达到当地平均居住水平)、病有所医(享受医疗保险)、学有所教(子女不失学)、困有所帮(灾后得到及时帮助)。
举措 资金、政策扶助“造血”
《意见》制定了周密的“点对点帮百村 人对人扶万户”计划,要求市级帮扶部门每年投入扶持资金不少于8万元,三年不低于24万元;市级帮扶企业每年投入扶持资金不少于20万元,三年不低于60万元。核心任务是帮助被帮扶村开展提高自我“造血”功能。
《意见》还配套了七项扶持政策,明确市、县(市、区)财政每年增加的支农支出向帮扶项目倾斜,公共财政向经济薄弱村的社会事业发展倾斜;各县(市、区)财政要在现有财政转移支付额度的基础上,提高对被帮扶村财政转移支付总量,保障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各级税务、土地、工商、金融等部门要认真研究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周晗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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