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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仲裁首日只收一份申请
今日扬州( 2008-05-05 09:32:56 )
稿件来源: 扬州晚报   
 

今日扬州网消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1日施行,据此,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将不用支付仲裁费。免费后,劳动仲裁案件会不会剧增?昨天是“五一”假期后首个工作日,记者调查得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处只收到一份劳动争议申请(诉)书。

首日只收到一份申请

昨天下午4点左右,记者来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处,发现这里与劳动合同法实施初期的繁忙景象相比,显得异常平静。工作人员介绍,虽然也有劳动者打电话咨询 劳动争议仲裁等问题,但“情况与平时没什么差别”。截至记者采访时,他们只收到一份劳动争议申请(诉)书,内容与解除劳动关系有关。

提前介入“免费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处负责人表示,昨天只收到一份劳动争议申请(诉)书,这一方面说明扬州的劳动关系总体比较和谐,另一方面也可能与“提前免费”及以往实行了较低的收费标准有关。考虑到4月下旬受理的案件,大多在5月份审结,他们从4月20日受理案件时,已经不收费了。即使在以往收费时,扬州都是按照最低标准收取。再加上各种法律援助,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劳动者因经济原因维权受阻的问题。

不过,该负责人认为,要回答免费后劳动仲裁案件会否剧增,可能还要统计接下来一段时间的案件才能给出答案。

企业更需加强管理

劳动部门表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劳动者的“倾斜”还不止于“免费”,在仲裁环节规定部分案件实行有条件的“一裁终局”,这样有利于尽快解决劳动争议,避免增加劳动者的维权时间和成本。

此外,在举证责任方面,又对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作了特别规定,即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提供而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这些都在提醒企业,加强规范化和人性化的管理。 

(赵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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