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扬州网消息:在即将实施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仲裁不收费无疑是最大的亮点。在昨天文昌广场的法律咨询现场,市民们今后发生劳动争议到底是调解还是仲裁依然一头雾水。“反正都是不收钱,哪样方便找哪个”一位市民坦言,那么5月1日以后劳动者维权到底该走哪条路线呢?记者在咨询现场,咨询了市总工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多个专家。
“目前在扬州有86.5%的企业已经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机构。” 市总工会专家告诉记者,以前的劳调会都是按照《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设立,其调解书约束力很低,而新法实施后,明确了劳动争议调解的法律地位。劳动关系双方发生争议,可以在用人单位内部调解,或者找调解组织调解。
谈及调解和仲裁哪个更方便时,专家指出,调解程序更加简单,三方坐下来协调,而且就在劳动者身边;而仲裁就相当于上法庭,打官司,程序复杂,相对时间较长,因此专家建议劳动者当首选调解。
(田文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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