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扬州网消息:“嘀嘀嘀……”无论清晨还是深夜,当这些扰人的汽车喇叭声在市区禁鸣路段此起彼伏时,不少市民既深恶痛绝又感到无可奈何。为还扬州古城一片宁静,减少交通噪声污染,昨日起,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在市区开展“禁鸣”整治行动。
昨日下午3时许,记者来到文昌阁路段,由于又到了交通高峰期,出租车、私家车、公交车、摩托车络绎不绝。当汶河南路信号灯由红转绿时,一辆私家车因“启动 ”慢了些,后面的一辆出租车的喇叭就开始不耐烦地“吼叫”。执勤民警立即上前:“您好,您在禁鸣区内违法鸣笛,依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6条第12项,应处以50元的处罚。”接受处罚后,这名出租车司机不好意思地表示,自己知道市区禁鸣,但养成按喇叭的习惯了,一下子改不过来。
市区禁鸣区究竟包含哪些路段?昨日,记者从市交巡警部门了解到,1997年8月20日,市公安局发出《关于加强市区禁鸣路段和车辆停放管理的通告》,其中包含机动车辆在市区范围内禁止使用高音喇叭,在江都北路、解放东路、汶河路、新城北路和琼花路、三元路、石塔路、石塔西路(现合并为文昌路)禁止鸣笛。但西城区新扩建道路,特别是主干道还没有被纳入禁鸣的范围。
我市禁鸣规定出台后,汽车乱鸣笛现象有所改变,但在夜间古城区的一些道路上仍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居民生活。警方表示,这次市区开展“禁鸣”整治行动,将重点整治机动车在居民区、学校、医院、机关附近的长时间鸣笛行为,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教育与处罚。 (交宣 雷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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