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扬州网消息:学生每天相当一部分时间是在学校度过的,学校的安全工作一直是广大家长关心的焦点。记者了解到,昨天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通知》从安全保卫、宿舍管理、食品卫生、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学校周边安全等方面对学校安全工作作出了全面要求。
《通知》要求,各类学校要认真做好门卫、值班、巡逻等方面的内部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加强对校园安全事故易发多 发环节的管理,学校上课期间和放学后要对校门实行管制,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要实行登记制度,对重点部位要安装监控系统,采取人防、物防和技防相结合的办法,构建学校较为完备的安全防控系统;要加强对社会所承包食堂的管理,中小学和幼儿园食堂原则上不宜社会化,对已由社会承包的中小学和幼儿园食堂,学校必须加强管理,包括对承包者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和对承包者的法制教育,要与承包者签订责任书,督促检查落实各项食品卫生安全防范措施,要加大对学生食堂的资金投入,完善各种卫生设施;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烧水、取暖和点蜡烛等明火,消除一切火灾隐患;学生宿舍内的消防通道原则上不能安装铁门上锁,要确保消防逃生通道的畅通和消防安全;中小学、幼儿园需要开设汽车接送学生服务的,必须到当地县(市)区教育和交警部门办理有关手续,严禁购买或租用故障车、拼装车、报废车为校车使用;接送车除司机外,每辆车至少要配备2名以上的工作人员随车接送,确保学生在途中和上、下车的安全;依法清理和取缔学校周边200米以内的电子游戏机室、网吧等限制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加大对迷信、黄色书刊的查禁力度,净化文化氛围,真正实现校园安全文明。
(蒋斯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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