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扬州网消息: 10年前,扬州“志愿捐献遗体登记接受站”正式挂牌,10年来20位捐献者的人生最后一站,都是该接受站的工作人员陪着走过的。10年来,这些工作人员曾因为觉得对捐献者及家属“没有交代”而遗憾。10年过去了,在各方努力下,在扬州市遗体捐献纪念碑设计、规划、选址等前期工作完成之际,记者有幸听到这些工作人员袒露10年接受遗体捐献的心灵感悟。
现状: 200人登记志愿捐献遗体
1997年,扬州开始开展志愿捐献遗体的宣传和服务工作,是继南京、上海之后全国第三个开展该服务工作的城市。
1997年9月,扬州市政府印发了《扬州市志愿捐献遗体管理暂行办法》。同年11月,市红十字会印发了《扬州市志愿捐献遗体登记接受站工作规范(试行)》。12月,扬州大学医学院和扬州卫生学校“志愿捐献遗体登记接受站”正式挂牌。
《暂行办法》公布前,在1992年9月扬州已有一位80多岁的老者志愿捐献了遗体。自《暂行办法》实施起,截至2008年3月,市红十字会、扬州大学医学院和扬州卫校志愿捐献遗体登记接受站共接受了200余名志愿者报名登记,有20名志愿者在执行人的帮助下实现了生前遗愿——捐献了遗体,其中4名志愿者还同时向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红十字眼库无偿捐献了眼角膜。
所有这些捐献者的遗体,接受方均为扬州大学医学院志愿捐献遗体登记接受站。因此,接受站的8名工作人员,成了20位捐献者人生最后一站的陪伴者。10年经历,也让这8名工作人员对遗体捐献有了更多的感悟。2008年4月7日,记者有幸采访到了他们其中的三位。
志愿捐献遗体登记接受站的8名工作人员,基本从事的是与解剖有关的教学工作。应他们的要求,本报不公布他们的姓名,这里就只称呼他们老师。
老师们告诉记者,虽然他们在接受站工作时间长短不一,有的已几十年,有的才几年,但无一例外,他们都参与过从志愿者家属身边带走捐献者遗体的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在遗体接受工作中,要以充分尊重遗体捐献者为第一要义。因此,每次在移动遗体前,他们首先要向捐献者致哀或三鞠躬。
“其实就算没有这些规定,我们也会这么做。”老师们告诉记者,作为遗体接受者,同时也是医学工作者,对于遗体的价值,他们了解得更深刻。一具遗体捐献的角膜至少可以让两位盲人重见光明。据悉,解剖课是医学院每个学生的必修课,但是他们都要感谢这些遗体捐献者,因为为了这“最后的奉献”,遗体捐献者可能没有追悼会,没有告别仪式,甚至没有供亲人追思的坟墓。
也许是必然,也许是偶然,采访中,记者发现,虽然历时10年,但是老师们能回忆起每一次接受遗体的细节。他们说,因为“每一次总有感动”。首位捐献者是沈庆宏(《暂行办法》实施后),最年轻的遗体捐献者樊坤,第一个角膜捐献者、老地质工程师刘启发,还有韩冰、“兵妈妈”王力……这些名字已成了他们心里深深的印记。
其实感动何止于此,“所有来登记的人,对我们来说都是一次生命教育。”老师们告诉记者,对每位捐献者来说,因为捐献遗体要办公证等手续,至少需要他们到接受站两次,他们那份对生死的坦然,只要接触过,就会为之动容。
更让老师们感动的是,很多时候,这些捐献者还要承担说服者的角色。可能是受中国传统的“人去了总要完整”的思想影响,遗体捐献一直被认为是对遗体完整的“破坏”。但是,按照遗体捐献的规定,捐献者捐献需要得到直系亲属签字同意,所以就要说服亲属,而这些基本都是由捐献者自己完成。
更多触动还是在于很多捐献者自己登记后,还志愿当起了劝捐员。老师们就曾碰到这样一对老夫妻,上午是老先生来拿的登记表,临走时多拿了一份,说回去试着和老伴说说。同一天下午,老太太也来拿表格,临走时也要给老伴带一份。最后,工作人员一对名字,才发现两人是夫妻。而这样的故事在200多名登记者中,不是“个案”。
因为理解,所以更懂得尊重。一位老师告诉记者,20多年前,当他第一次上解剖课时,他的老师就告诉他“不许戴口罩”。当时,他很不理解。但是,20多年来,在与那么多遗体打过交道后,他终于明白了其中的深意——那是尊重。如今,虽然他也成了老师,虽然他不会这样要求他的学生,但是他会告诉学生:“躺下的这些人,除了少了一口气,与我们是一样的。”
也许正是因为有了这份尊重,10年来,老师们一直有个遗憾:“我们把捐献者的遗体带走了,却不能给他们的亲友以任何安慰。”
回忆中,老师们还说起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一年清明节前后,一位老妈妈由女儿陪着,来到接受站,在门口来来回回走了好几趟,最后还是离开了。其实,他们已认出,老妈妈老伴的遗体就是他们不久前才接受的。但是老师们却“什么交代也不能给她们”,所以也就不敢有任何回应。
值得安慰的是,这份遗憾可能很快就可以弥补了。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正在筹建遗体捐献纪念碑,其设计、规划、选址等前期工作已完成,即将进入施工阶段。市红十字会正在为纪念碑积极筹款。在此,我们也希望能早日有一个追思这些作出“最后奉献”的逝者的地方。(应被采访者的要求,文中部分人物姓名隐去) (赵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