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扬州网消息:
新规核心
无主车将送给报案失主
根据新规内容,公安部门将采取两个办法解决追缴的被盗自行车处理难题。第一,将部分自行车稍微维修一下,适当进行组装,跟一些福利团体合作,由群众无偿使用;第二,对一些确实找不到失主的,如果经过一段时间公示仍没有人认领,就送给曾经丢车并有报案记录的失主。不过新规也要求,要尽可能让车辆回到真正的失主手中。
扬州现状
2万多辆赃车 静候主人
记者昨从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了解到,2007年我市警方开展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以来,全市盗窃自行车案件明显下降。目前全市共破获盗窃自行车案件16981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9421人,收缴自行车44418辆。通过核对报案人等一系列办法,公安机关已将其中22286辆自行车返还给群众,但仍有2万多辆无法返还。大量赃车无人认领,成了让警方头疼的难题。
公安部门表示,很多群众在自行车丢失后不报案,公安部门没有报案记录,所以很难找到失主。同时由于不少车辆没有登记,返还也比较困难。
试点情况
邗江率先推“公益车”
记者采访了解到,其实在公安部无主自行车处理新规出台之前,我市邗江公安分局已经就无主车再利用做了有益的尝试。去年11月底,该局将10辆整修一新的无主车免费投放到辖区内的兰苑小区供小区居民代步。
昨天上午,记者在兰苑小区居民活动广场看到,这些免费提供给居民使用的无主车都刷上了蓝漆,后轮档雨板上印有“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公益用车”字样。这些车辆由小区所属居委会负责管理,小区居民凭身份证便可借车,但要遵守“当天借当天还、用完即还、细心管护”的原则。
据了解,该项便民措施推出后普受小区居民欢迎。一位来借车的吴大妈赞不绝口,她平时很少出远门,专门买辆自行车放在家里也占地方。将无主车变“废”为宝,推出“公益自行车”,真是既安全又方便。
治本之策
让“无主车”越来越少
随着市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自行车逐渐成了家庭财产的“小物件”,被盗后,很多车主根本不当回事,在很大程度上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也增加了公安机关打击此类犯罪的难度。大量无主车的产生就是很好的例证。采访中,很多公安人士向记者感慨,在推出无主自行车处理新规方便市民出行和维护受害人利益的同时,更希望市民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打击盗窃自行车的犯罪分子,从根源上,让被盗车和无主车越来越少。
记者 周毅 顾潇
为建立健全自行车安全管理与防范的长效机制,近日公安部、商务部等国家多个部门发出了关于规范自行车购销管理的通知,要求自行车经销商销售国产自行车时,应填写随车由生产企业统一印制的《自行车销售(保修)登记单》,如实登记购买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及车辆的式样、规格、型号、颜色、编码等相关信息。而经销商收购旧车时,也需填写《旧自行车收购台账》,并由出售人签名。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把旧自行车交易市场的建设纳入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统一布局,要在全国县级以上城市中改造并审定一批交易规范、手续齐备的旧货市场,为旧自行车提供合法、放心的购销渠道,净化旧自行车市场的交易环境。
新闻链接
针对追缴的被盗自行车无人认领及处理难问题,本月24日,公安部出台无主自行车处理新规:今后公安部门所收缴的被盗自行车,经过一段时间公示后如果无人认领,将送给曾经丢失、有报案记录的失主。昨天,记者就扬州“无主自行车”数量、新规如何落地等问题进行了调查采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