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日扬州网消息: 市城调队历时两个多月,入户调查广陵、维扬、邗江三个区600个样本家庭而形成的《扬州市城市居民住房状况调查报告》昨新鲜出炉。专家建议,居民购买住房应合理消费、理性消费,政府应进一步完善住房供应体系,控制高档商品房建设,增加“面积不大功能全、价格不高质量高”的普通商品房供应,满足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需求。
居住在多层住宅中的居民占80.2%
调查中,市城调队搜集了房屋类型、房屋成套情况、房屋建筑面积、房屋建成年代、房屋完好程度等有关数据,这些数据反映出扬城居民住房具有五个基本特征。
家庭房屋建筑类型以多层住宅为主。居住在高层住宅中的居民占3.8%,居住在多层住宅中的居民占80.2%,居住在平房中的居民占6.5%,居住在独立式住宅中的居民占9.5%。
居民住宅成套率高。2007年本市居民住房成套率为93.8%,比2003年提高了3.8个百分点。非成套住宅中有59.5%是平房,有29.7%是老式多层住宅,高层和独立式住宅各占5.4%。
房屋建筑面积“中间大,两头小”。建筑面积在60平米以下的房屋占19.7%,61-90平米的占44%,91-120平米的占19.8%,121-150平米的占6%,151平米及以上的占10.5%。
七成以上的住房建筑时间在1990年以后。解放前建造的仅占2%,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建造的占3.5%,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建造的占22%,上世纪90年代建造的占41.3%,2000年以后建造的占30.5%,还有0.7%的房屋建筑时间不明。
破损住房极少。房屋完好的占52.4%,基本完好的占42.8%,破损的占4.8%,无严重破损房屋。
商品房是城区居民住房消费主体
调查显示,市民自有房的比重大幅上升,目前已达到91.7%。
商品房是目前城区居民住房消费的主体,占35.7%。11.3%的居民在本市拥有两套以上住房,其中,拥有两套产权房的居民占7.8%,拥有3套产权房的占0.5%,拥有4套产权房的占3%。
四成以上居民拥有产权的住房建筑总面积在90平米以上。产权房建筑总面积在60平米以下的占18.6%,61-90平米的占40%,91平米以上的占41.4%。
房产是居民家庭主要财产。房产在家庭总财产中所占比重为50%以上、41%-50%、30%-40%、30%以下的分别占69.2%、11.7%、9%和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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