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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账追收师”何时追上“合法”地位?
今日扬州( 2006-09-13 09:53:49 )
稿件来源: 扬州日报  
 
    今日扬州网消息:“这下可好了,我们开展业务的时候就有一个确切的身份证明,用不着躲躲闪闪了。”扬州一名从事讨债业务的人士在听说首批“商账追收师”取得国家承认的资格证书后,高兴地表示。但业内人士表示,虽然有关部门已经承认了商账追收师工作的合法性,但是面对司法机关、工商机关的层层禁令,商账追收师真的要追上“合法”二字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
商账追收师持证讨债
    今年4月16日,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商账追收师”为新职业。8月份,我国首期100余名商账追收师通过培训,取得由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CETTIC)颁发的《全国统一职业岗位证书》。预示着这一在“地下活动”了将近20年的行业被国家有关部门正式承认,也为从事商账追收人员提供了一些必要的保障。
    记者昨日连线负责商账追收师的培训机构,该机构一负责人介绍,参加商账追收师培训的学员学历必须在大专以上,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取得商账追收师证书可以到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内部财务部门、征信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工作。
商账追收师并非职业讨债人
    在许多人看来,讨债人就是拿着利器逼迫欠债人还债的“黑帮”。“商账追收师并非职业讨债人。”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一工作人员表示,“讨债公司”和“商账追收”之间有着严格的区别。经过培训后的商账追收师将按照严格的作业流程,主要是通过专业、合法、追收服务有效帮助企业及时收回账款,如果都不成功再采取法律手段,与现在很多以骚扰、电话威胁、恐吓等不法手段追账不同。
    法律界人士也表示,从民事法律上来讲,委托其他人去讨要债务也是合法的,但是如果采取恐吓、暴力手段来讨要债务的话,就是一种违法行为、犯罪行为。
“讨债”公司仍是“黑户”
    “培训证书并不能代替营业执照,‘讨债师’上岗也是无照经营。”顶着“国”字头的培训似乎让讨债公司有了合法身份,但市工商部门明确表示,他们目前不会给讨债公司、讨债人注册办照。因为国家经贸委、公安部、国家工商局在1995年就明令禁止讨债公司存在,2000年,国家经贸委、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再次明令取缔各类讨债公司,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目前工商部门对讨债公司的封杀令仍未开禁,所以无论此类从业人员经过何种培训,一旦从事讨债业务就属“黑户”。
    对于扬州现存的这些“讨债公司”,工商部门介绍,很多人在注册营业范围时填写“市场调查”、“咨询”等字眼打擦边球,当然,他们在从事这项业务时必须承担“涉嫌超范围经营”等责任。而如果讨债过程中采取侦查等特殊手段,侵犯公民隐私,触犯法律,公安部门会介入调查。(记者 孙盛吴涛丁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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