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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可索要“防雷证”
今日扬州( 2006-09-04 08:17:11 )
稿件来源: 扬州日报  
 

    今日扬州网消息: 我市属于雷暴多发地,近几年来,每年都有因雷击受伤或死亡的事例,造成不小的财产损失,防雷装置显得十分重要。从本月起,市民可理直气壮地向开发商索要“防雷证”。
    从9月1日起,我省制定的第一部气象领域的地方性法规《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开始实施,《条例》规定,建筑物的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雷技术规范和标准,未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擅自交付、施工的,将被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开发商推出的楼盘尤其是高层住宅,今后也必须符合这样的规定,市民在买房时千万不要忘记,房屋交付必须向开发商索要《防雷设施验收合格证》。(记者 丁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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